各院(系、部):
根据《榆林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和《榆林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进一步规范院内科研项目的管理,请各院系(部)督促2009年以前(包括2009年)立项的院内科研项目和2008年以前(包括2008年)立项的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负责人尽快整理研究成果,填报《榆林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》和《榆林学院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项报告》、成果复印件、榆林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结题证书一式三份,经院(系、部)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4月10日前报科研处,科研处将于4月中旬集中结项,不按期办理结项手续者,科研处将予以撤项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项的,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,延期时间不能超过半年。结项工作受理时间:2012年4月9日—2012年4月10日 。《结项报告》于科研处网页下载。
联系人:高竹莲;鲍亮亮;联系电话:3893621
科研处
2012年3月29日